城地香江回购注销6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3名离职激励对象

城地香江近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披露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情况。

激励计划推进历程回顾

2023年12月18日,城地香江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同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也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1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5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相关会议。2025年8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回购注销具体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源于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身份。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这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执行,预计支付回购资金总额为251,4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动:

本次回购注销前 本次变动(+,-) 本次回购注销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810,000 -60,000 6,75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95,279,421 - 595,279,421
合计 602,089,421 -60,000 602,029,421

不过,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为准。

对公司影响几何

从影响来看,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整体而言,城地香江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是依据激励计划对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的正常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后续公司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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