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迅达(证券代码:300518)于2025年10月1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多项重要议案审议通过,公司治理制度迎来一系列修订。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15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15:00(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9日,现场会议地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25楼2501公司会议室,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成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1人,代表股份37,864,9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9883%。其中,现场投票股东3人,代表股份36,992,584股,占比18.5509%;网络投票股东68人,代表股份872,368股,占比0.4375%。中小股东方面,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共69人,代表股份872,668股,占比0.4376%。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类别 | 出席方式 | 股东人数 | 代表股份数(股) |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比例 |
---|---|---|---|---|
全体股东 | 现场 | 3 | 36,992,584 | 18.5509% |
全体股东 | 网络 | 68 | 872,368 | 0.4375% |
中小股东 | 现场 | 1 | 300 | 0.0002% |
中小股东 | 网络 | 68 | 872,368 | 0.4375% |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37,782,3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8%;反对78,920股,占比0.2084%;弃权3,700股,占比0.0098%。中小股东同意790,0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325%。该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37,765,132股,占比99.7364%;反对96,820股,占比0.2557%;弃权3,000股,占比0.0079%。中小股东同意772,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61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同意37,765,132股,占比99.7364%;反对96,820股,占比0.2557%;弃权3,000股,占比0.0079%。中小股东同意772,848股,占比88.5615%。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7,765,032股,占比99.7361%;反对96,920股,占比0.2560%;弃权3,000股,占比0.0079%。中小股东同意772,748股,占比88.550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7,740,432股,占比99.6711%;反对96,920股,占比0.2560%;弃权27,600股,占比0.0729%。中小股东同意748,148股,占比85.731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7,725,132股,占比99.6307%;反对112,220股,占比0.2964%;弃权27,600股,占比0.0729%。中小股东同意732,848股,占比83.9779%。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律师意见
广东方盾律师事务所徐涛、吕尔蝶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相关决议及法律意见书为备查文件。此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将对新迅达未来的经营发展及公司治理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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